
目前,针对橡胶处理剂的环保合规性,主要依据以下几类标准:
?ROHS指令?:广泛应用于电子电气产品中所用橡胶材料的环保要求,规定了铅、汞、镉、六价铬、多溴联苯(PBB)和多溴二苯醚(PBDE)等六项有害物质的最高限值。符合ROHS认证的橡胶处理剂被视为无污染、无放射、无渗透的安全材料 。
?REACH法规?:欧盟对化学品注册、评估与授权的综合性法规,要求对橡胶助剂中的高关注物质(SVHC)进行申报,特别是多环芳烃(PAHs)等致癌、致突变物质。例如,使用植物系软化剂生产的环保再生胶,其18项PAHs含量可控制在31.2毫克/千克以下,远低于煤焦油类产品的8876.8毫克/千克,符合欧美环保标准 。
?GB/T 13460-2008《再生橡胶》国家标准?:我国对再生橡胶的检测与环保性能提出基础要求,明确检测方法,并推动淘汰含煤焦油等有毒有害成分的工艺 。此外,《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再生橡胶及其制品》(HJ 1158—2021)进一步提出清洁生产要求,鼓励采用低温常压脱硫等绿色工艺 。
?行业应用标准?:如胶粘剂类处理剂还需满足GB 33372-2020《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》中对VOCs的限值要求,例如氯丁橡胶类胶粘剂VOCs≤450g/L,水基型丙烯酸酯类≤50g/L 。